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年最后一个周一,随着北京第三批集中供地现场竞价部分结束,本年度北京集中供地正式收官。
本批次集中供地的宅地供应中,密云、延庆、朝阳、丰台、房山各供应1宗,朝阳劲松1宗、东坝3宗、管庄1宗,门头沟2宗。供应的12宗宅地共有10宗成交,成交建面90.98万平方米,成交总价.25亿元。
朝阳管庄GZGJC-02地块曾于第二批集中供地流拍,此次因无人报价再次流拍。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C地块,因参加竞买的企业经核实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符合竞买资格,遭遇流拍。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体以.3亿元底价夺得朝阳东坝三宗地,成为本场土拍最大赢家。
此前 中建、龙湖再碰面
观点新媒体现场获悉,27日现场竞价的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地块共吸引三家企业报名。中建智地、龙湖、金茂均报名参与,但在竞价现场,金茂全程“陪跑”并未报价。
中建智地与龙湖经过二十余轮次“拉扯式”报价竞争后,最终由中建智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上限价18.63亿元竞得,溢价率15%。
公开资料显示,中建智地置业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此前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中,中建一局以14.6亿元竞得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地块。
当时与中建一局一同角逐拱辰街道FS00--地块的企业中,同样也有龙湖的身影。
彼时,共四家房企、联合体参与报价:中建一局、“北辰+龙湖+建工”联合体、中铁置业、“路劲+首开”联合体。与此次不同的是,仅5轮举牌后,中建一局即拿下该地块,溢价率8.15%。
而在27日上午的现场竞价中,龙湖与中建智地展开近一小时拉锯战。期间,中建智地虽多次在“三声报价”环节最后关头举牌,但随着地块成交价格被逐渐推高至上限价,双方报价节奏也明显加快,并最终由中建智地成功竞得。
观点新媒体查看地图获悉,距离房山拱辰街道FS00--、地块约6公里处,为年开业的龙湖北京房山天街。距离地块不足3公里处,为今年9月投入运营的龙湖北京熙悦天街所在地。
供地收官
不同于上海全年集中供地涉宅地无流拍、杭州第三批24宗涉宅地竞价触顶、深圳三次土拍仅1宗流拍等南方城市的土拍市场热度,市场普遍认为,北京全年三批次集中供地更“冷”。
年北京三批集中供地分别于5月、10月、12月结束,全年共挂出住宅用地85宗,供地数量同比增幅超一倍,供地面积增幅达78.4%,是年以来近四年供地量最高的一年。
与此同时,年北京集中供地共成交57宗涉宅地,其中第一批成交30宗,成交总价.71亿元;第二批成交17宗,成交总价.4亿元;第三批成交10宗,成交总价.25亿元。全年成交总价.36亿元,亦为今年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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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全年土地溢价率却逐渐下降,从6.4%下降至1.04%,土地成交平均溢价率仅为5.6%。
这些变化,或与竞拍规则改变有关。
年是北京试点集中供地的第一年,首批集中供地中因推出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竞设计方案的“政策工具箱”,被评为全国“学习样板”。
第三批集中供地在前两次基础上,对竞拍规则再次调整,扩大竞现房销售面积方式试点范围、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并推出“期地”出让模式。
北京链家研究院院长高原认为:“在企业竞买方面设置的资格要求使得开发企业拿地既需要资金也要具备资格,高成本、低利润、多限制等因素下,企业拿地趋于谨慎,北京土地市场拿地企业以央企、地方国企为主。”
也有分析认为,综合全年表现来看,北京首批集中供地热度高,原因之一是部分房企有补仓的需要。显然,这一需求在第一批集中供地得到极大满足,30宗挂牌宅地无一流拍。事实上,在此后的两批次集中供地中,市场热度愈加趋冷。
年一批次土拍仍然不会太过激烈,市场信心还需要时间来恢复。
项目入市
今年第一批集中供地中的宅地已有部分项目入市。
融创在5月第一批集中供地中摘得北京市海淀树村南北2宗地块,打造成学府壹号院,并于10月29日摇号选房。11月,该项目网签套,以8.96万/平方米的均价实现销售金额33.52亿元。
北京城建、阳光城联合体在第一批集中供地中竞得的北京城市副中心街区FZX--、地块,溢价率25%。该住宅项目名为国誉未来悦,11月13日首开,当日销售超10亿元。
11月,北京新建住宅网签套,环比增加64.4%,创年内新建住宅网签新高;商品房新增供应套,环比增加50%,同比下降4%。
北京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周期性。随着本轮集中供地中“现房销售”等要求的进一步落实,未来新房供应也将趋于“稳健”。
同时,地块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也将逐步入市。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过集中供地配建方式,今年北京全市共成交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25宗,配建建筑规模46万平方米、可提供房源约套。
又于1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区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不含“三定三限”)等产权型住宅建设项目,每年应按照新供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相应机动车停车位。
配建住房应与项目其他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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