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喜事连连

最近又听说一个好消息

前不久咱门头沟的艾洼村、何各庄村、万佛堂村

都接到了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艾洼村

为建设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拟征收永定镇艾洼村农村集体土地3.公顷(46.68亩)

建设单位: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土地用途: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艾洼村村域内,东至西北环线,南至浅山,西至规划高压走廊,北至石龙西路

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包含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永定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依据协议土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60万元。人员安置费按照所在区域(艾洼村),征地时的村域面积、人口结构情况,需安置农业人口7名(其中学生1名;劳动力4名;超转人员2名),其人员安置补偿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何各庄村

建设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拟征收永定镇何各庄村农村集体土地16.公顷(.97亩)

建设单位: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土地用途: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何各庄村村域内,东至西北环线,南至浅山,西至规划高压走廊,北至石龙西路

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包含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永定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依据协议土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4万元。人员安置费按照所在区域(何各庄村),征地时的村域面积、人口结构情况,需安置农业人口名(其中学生19名;劳动力65名;超转人员34名),其人员安置补偿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万佛堂村

为建设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拟征收永定镇万佛堂村农村集体土地10.公顷(.50亩)

建设单位: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土地用途: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及水域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万佛堂村村域内,东至西北环线,南至浅山,西至规划高压走廊,北至石龙西路

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包含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永定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依据协议土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万元。人员安置费按照所在区域(万佛堂村),征地时的村域面积、人口结构情况,需安置农业人口18名(其中学生2名;劳动力10名;超转人员6名),其人员安置补偿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年3月11日止),永定镇万佛堂村、艾洼村、何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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