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人才政策直通车
·编者按·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各用人单位进一步深化对政策的了解及把握,我们将采取“互联网+”的模式,开通“政策直通车”,对各类人才政策、产业政策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读,精准持续地为用人主体和人才个人提供“菜单式”人才服务,实现与用人单位的“零距离、无障碍、全天候”互动,努力营造政策及时、沟通顺畅、精准助力的人才服务,打通服务人才的“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力“两区”建设和“两个品牌”打造。本期推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内容介绍。高新技术企业概要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可申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注册年限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技术领域/产品(服务)范围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创新能力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1.知识产权(分值≤30分):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具体评价指标包括技术的先进程度(分值≤8分)、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分值≤8分)、知识产权数量(分值≤8分)、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分值≤6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分值≤3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3.研发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分值≤2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分值≤20分):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企业信誉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准备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0日、6月15日、8月2日、9月15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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