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孙冰洁)让基层百姓既能看得起病,同时也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的要求。面对当前北京市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组织体系中还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人才队伍短缺等问题,北京市卫计委在今日(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日前北京卫计委已与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将于年底前,在北京全市村(居)委会设立个公共卫生委员会,基本实现基层全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明确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据记者了解,长期以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如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以及传染病防控等多由村、居委会中的相关部门承担,但由于工作资源分散,缺乏专业培训等,导致相关工作与群众需求不匹配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推进基层卫生与健康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

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在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起草中,要更加重视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并提出在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试点,从管理体制、职能职责、投入保障等方面摸索经验,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组织建设。

据北京市卫计委副巡视员刘泽军介绍,此前北京市已在部分县区试点这一思路,以门头沟区大峪街道丽湾西区社区为例,该社区居委会整合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物业公司、楼门长、志愿者等资源,组成类似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机构,专门负责在社区内开展公共卫生相关工作,如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进行灭蚊灭蟑行动以及义诊等,收到了小区民众的不少好评。

“北京是特大型国际化都市,疾病预防控制、食品、饮用水、环境等各类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需要全社会共同解决,更需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刘泽军认为村居委会此前分散的工作模式不利于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整体推进,“设立专门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则可以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等资源优势,更好地引导群众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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