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12月2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网络发布,通报北京最新疫情,发布防控有关政策和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报,为落实好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方便市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安全组进一步优化了公共交通通行管理措施和物流保通保畅措施。
在公共交通方面,自12月5日(星期一)首班车起,公交、地铁运营企业在核验健康信息时,不得拒绝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乘客乘车。
在物流保通保畅方面,相关部门坚持“应办尽办、应发尽发”的原则,为收发货单位快速审核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坚持“快速查验,愿进尽进”原则,对于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车司乘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查验“即采即走”政策,不得以等待核酸结果为由限制通行。
据北京市疾控中心通报,12月2日0时至15时,北京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例,其中,隔离观察人员例、社会面筛查人员例;朝阳区例,通州区例,大兴区例,丰台区例,昌平区例,海淀区90例,石景山区77例,经开区54例,东城区53例,西城区39例,密云区37例,房山区、顺义区各33例,怀柔区24例,平谷区21例,门头沟区20例,延庆区15例;危重型1例、重型1例、普通型14例、轻型例、无症状感染者例。
北京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去风险区域,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非必要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理安排时间和路径,尽量避免乘车高峰,有序上下,不拥挤。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董城通讯员张思琦)
来源: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董城通讯员张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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