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药品器械安全及价格监管,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做好辖区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督及价格检查。

此次检查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网络销售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三检查”。一是查资质来源。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购买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二是查证明说明。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检测试剂是否按照标签和说明书进行储存;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三是查网络销售。从事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控产品进货查验、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关口,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在进、销货价格方面做了提示,要求不得出现哄抬物价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截至目前,门头沟区共有20家药店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分别分布在大峪、永定、城子、龙泉、东辛房、妙峰山6个镇街。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及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辖区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供稿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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