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门头沟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企业涉诉情况白皮书》,对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企业年涉诉情况、涉诉成因以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围绕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治理、设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等方面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

据门头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羽介绍,门头沟法院以构建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依托“法官联络室”,围绕“一品牌、一课堂、一热线、一管家”,推出四项特色工作机制。“法官联络室”成立以来,法官干警在园区驻点办公累计余个工作日,接待企业咨询余起,惠及企业余家。年至今,持续落实“法治管家”“服务包”等多项举措,推行成诉集中企业定期报告制度,与园区管委会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及时研判通报成诉集中企业,分领域召开涉企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创建“无讼示范企业”,逐步引导商事主体经营理念从“事后怎么判”向“事前怎么办”转变。

年,门头沟法院共受理涉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件,涉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企业案件件,占比20.38%,前三大案由为合同类纠纷、劳动争议及申请司法确认。民二庭庭长张岭介绍,涉诉原因主要集中于三大方面:一是工程行业‘人、材、机’价格波动明显,资金紧张、融资困难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合同类纠纷占比较大;二是企业内部‘管、经、决’权力高度集中,章程设立规范性不足、股权治理失衡,导致公司类纠纷增多;三是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尚未形成‘立、用、管’体系,运行管理缺乏合规意识、经营交易规范性不足,导致涉诉风险增大。

针对上述问题,张岭庭长建议,企业要从三方面入手促进规范经营:财务方面,要科学财务管理,尤其规范一人公司的管理,避免财产混同;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要规范履行出资义务,合理制定公司章程,出现解散事由时,应依法清算;法律风险防范方面,要完善并遵守劳动用工制度,重视合同缔约及履行,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随后,民二庭副庭长张恒现场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解除委托持股协议的后果、严格履行约定、规范履行清算程序五个方面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并给出具体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添劲助力。

(原标题:门头沟法院发布《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企业年涉诉情况白皮书》)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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