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幼师工资待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并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年7月13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民族学校附属幼儿园毕业典礼上,园长给孩子们颁发毕业证书。图/ICphoto
文
熊丙奇
12月2日,北京市教委等十部门发布《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要不断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提升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差距,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这些举措,直面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长期存在的“三低”问题,即幼儿园教师整体工资待遇“低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部分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低于”在编教师,没有实现“同工同酬”;除少数高端民办园外,不少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低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缺乏保障。
“三低”问题的存在,使幼教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拖了基础教育的后腿。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也是建设高质量幼儿师资队伍、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工程。
要切实解决这“三低”问题,需有“三同”思路。即按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同等”标准,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以与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同等”标准,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并促进教育部门落实教师的编制问题;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同等”标准,解决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
可以说,北京此次方案中提到的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举措,正是对“三同”的有力践行。
过去10年来,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各地,都通过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很大程度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根据北京发布的数据,年,北京的适龄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6.65%,公办幼儿园占比51.91%。但是,学前教育依旧存在不可忽视的“师资建设短板”。
而从全国范围看,目前更只有北京、天津和上海的研究生学历幼师占比超过1%。所以,提高幼师工资待遇,加强幼师队伍建设,也是我国学前教育强基固本的重要方面。
去年底,教育部就《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保障教师待遇方面,拟将以前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修订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这意味着将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
而北京在这方面的改革“出手”更早些。早在年,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就表示,在公办园与民办园的办园标准统一、财政补助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的基础上,未来将重点推动教师待遇统一,“不管是公办、民办,只要是普惠性幼儿园,在同类型里,一定要把教师待遇统一起来,逐步缩小差距”。
此次方案发布,正是北京在学前教育方面持续“均衡强师”的体现。
而实现“统一”与“同等”,关键还在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过去10年间,北京的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之所以大幅提高到90%,就得益于学前教育投入的增加。
据统计,年至年,北京市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教育经费的比例由3%提高到10%,年这一比例提升至14%。因此,提高幼师工资待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并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生育率下降,适龄幼儿减少,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各地幼儿园,都可能出现幼儿园生源减少的问题。为此,有不少幼师,尤其是“非编”幼师、民办园幼师,担心自己会失业。
这也需要政府教育部门根据出生人口变化,做好下一步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的顶层设计。其实,这也正是减少幼儿园班额、提高幼儿园师幼比、解决“非编”幼师编制、推进托幼一体化,从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契机。
撰稿/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迟道华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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