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静卢志坤北京报道
在完成5亿元收购控股股东远洋集团(.HK)旗下红星物业股权之后,近期,远洋服务(.HK)继续从远洋集团手中收购部分资产。
11月13日,远洋服务发布公告,宣布将以万元交易对价从控股股东远洋集团手中收购位于北京、深圳的两处物业作自用办公楼。此外,公司还以万元的租金价格,与远洋集团就2.86万平方米商用物业签订了商用物业租赁及运营协议。
据了解,这些交易的资金均来自于远洋服务上市所筹资金。远洋服务于近期更改了全球发售所得款用途,拟将5.47亿元剩余款中的5.32亿元用于与远洋集团的关联交易中,主要包括上述收购物业、签租商用物业,以及获取远洋集团旗下若干车位的独家销售权。
根据远洋服务近期发布的公告,远洋服务与远洋集团年度的关连交易上限总额由原定的8.18亿元上调至9.41亿元。
收购北京、深圳办公物业
11月13日,远洋服务发布公告,宣布收购北京和深圳两处物业。据了解,两处物业卖方分别为北京远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创”)和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基深圳”)。
据了解,北京远创由远洋集团、融创中国、北京图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图晟”)各持有51%、25%及24%股权。北京图晟由瑞喜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喜创投”)持股50%,远洋集团持有瑞喜创投49%股份。天基深圳为远洋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相关资料显示,远洋服务此次收购的北京物业为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金沙西街17号院的远洋都会中心(亦称为“远洋新天地”)1号楼3层、4层及5层,建筑面积为.14平方米。深圳物业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连湖刘屋路的远洋新干线远洋广场13栋6层,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
远洋服务为此次收购所付出的总交易对价为万元。其中,北京物业交易对价为.83万元,收购单价为1.48万元/平方米。北京远洋新天地项目集合了商场、甲级办公楼、酒店和服务式公寓等业态组合,目前在售项目中以写字楼和公寓为主,记者从第三方代理渠道了解到,公寓价格在2.5万元/平方米左右。
深圳物业交易对价为.3万元,收购单价为1.82万元/平方米。据了解,深圳远洋新干线远洋广场项目,同样是集合住宅、公寓、写字楼及街区的综合体项目,第三方代理渠道上公寓的销售价格在2.6万元/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两处物业均为一手物业,因此无法提供其原始收购成本,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远洋服务在公告中表示,随着集团的快速发展,北京总部已经满员,且中山总部需要搬迁至深圳以应对业务扩张需求,此番收购的两个项目也将作为该公司自用办公楼。根据中报披露,截至今年6月30日,远洋服务共有名雇员,今年上半年新增名,主要是由收购附属公司所致。
新签租商用物业
与上述收购交易公告同一天,远洋服务还发布了与远洋集团就商用物业租赁及运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告,远洋服务向远洋集团签租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的商用物业,该物业截至今年6月底时的出租率为90%。此次签租总建筑面积为2.86万平方米,租期由年11月12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租金总额为万元。
据了解,去年6月份时,远洋服务宣布搭建商业资管团队及成立商业资管平台,全面承接远洋集团持有的商场、写字楼的管理运营业务,并发力轻资产外拓输出商业运营服务。根据当时与远洋集团订立的商业运营服务总协议的公告,远洋服务将为远洋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11个写字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6.6万平方米),以及11个商业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5万平方米)提供商业运营服务。同时,至年商业运营服务总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额上限分别为1亿元、2.2亿元及3亿元。
远洋服务的商业运营服务业务增长迅速,目前包含购物中心、写字楼及其他类型的投资物业。今年上半年,该部分收入增长34.3%至2.77亿元,在公司总体营收中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至17%。上半年该业务的毛利率达38%,与社区增值服务相当。
截至6月底时,由远洋服务提供商业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约建筑面积及在管建筑面积分别为万平方米及万平方米,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约7%及20%,在管建筑面积中一二线城市占比超过99%,平均物业管理费为13.16元/平方米·月。
更改上市所得款用途
远洋服务近期收购物业、签租商用物业所使用的资金来自于上市所筹得的资金。
据了解,远洋服务于年底上市时筹得约14.26亿元。根据此前上市时的规划,全球发售所得款中,60%将用于选择性地把握战略投资及收购机会,并进一步发展战略联盟及扩大物业管理业务的规模;20%将用于通过升级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智能化社区,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及小区增值服务的运营效率及用户体验;10%将用于提升数字化水平及内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10%将用作运营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11月13日,远洋服务发布公告称,将更改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截至公告日期,远洋服务尚未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47亿元,将重新分配用途金额约为5.32亿元。拟将3.76亿元用于进一步扩展及多元化增值服务,包括根据补充车位框架协议及新订车位框架协议取得车位的独家销售权,以及提供互补增值服务等上下游业务协同的目标;万元用于根据商用物业租赁及运营协议项下的安排进一步扩展商业资产运营业务;7万元用于根据该等买卖协议收购自用办公楼。
根据上述公告,远洋服务对于尚未动用的所得款项,预计将于年3月31日或之前动用。
远洋服务更改用全球发售所得款后,拟将3.76亿元用于进一步扩展及多元化增值服务,其中主要为与远洋集团的车位独家销售代理服务。
据了解,此前远洋服务一直以非独家方式提供车位销售代理服务作为其增值服务的一部分。自去年下半年起,远洋服务通过向远洋集团支付保证金(后续销售完成后可全额退还)的方式获得其若干车位的独家销售权。根据去年12月31日,远洋服务发布的提供独家车位销售代理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双方约定的年保证金上限为1亿元。
今年10月14日,远洋服务发布公告,宣布将现有车位框架协议项下的年保证金上限由1亿元修订为4.5亿元。此外,根据远洋服务11月13日发布的持续关联交易修订版,公司与远洋集团年度的关连交易上限总额已由原定的8.18亿元上调至9.41亿元。
远洋服务方面未对此置评,仅称以公告内容为准。
(编辑:卢志坤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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