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区级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机构(体育公司):
北京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将于年5月-10月在北京市各基层场馆举办。区体育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助推全民健身工作,最大限度鼓励全民参与,增加普通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计划组队参加群众比赛全部项目。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 本届市运会群众比赛设项包括全运会群众比赛项目、传统体育项目和群众普及项目共15个大项,具体包括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桥牌、轮滑、气排球、健身气功、中国式摔跤、风筝、网球、足球、篮球、毽球和马拉松。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需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完成竞赛活动相关工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工作义务;
(二)负责承办活动参赛人员的选拔与训练工作;
(三)负责承办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应急处理和现场救治;
(四)负责承办活动的宣传报道、影像留存;
(五)负责承办活动的材料整合工作。
三、申报主体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具有体育竞赛活动组织能力的区级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和社会体育机构(公司);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器材和场地;
(三)拥有与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行业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参照京民社发[]号和京工商函[]号相关规定)。
四、申报流程
(一)征集阶段:年4月15日前,面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区级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机构(体育公司)征集。全区符合申报主体条件的单位可按照标准策划活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1、公司资质(社团等级)和法人资质复印件;
2、房山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承办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预审阶段:年4月20前,区体育局成立项目审定小组,对上报的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并将预审结果告知相关单位。
(三)审核阶段:年4月23日前,区体育局成立专家小组,对入围单位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项目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内容。专家小组将审核意见报局工作会研究,最终确定项目单位。
(四)确定阶段:年4月27日前,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区体育局将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合同)。
(五)实施阶段:年5月-10月,项目单位按协议(合同)约定时间履行约定,活动期间区体育局选派专人对活动进行跟踪指导考核。
(六)验收阶段:活动结束后15日内,项目单位需提供验收所需材料,并编制结案报告(含全程照片)进行汇报,区体育局成立验收小组,对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根据财政部门审定经费金额,拨付活动资金。
联系人:刘金涛联系
电子邮箱:fsty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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