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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下旬,门头沟区疾控中心结核科按照《门头沟区结核病控制考核标准》、《门头沟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项目督导考核表》的要求,利用5天时间完成了对辖区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医院社区科以及3家综合医疗机构的结核病防治督导工作。
在督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从组织措施、病例发现及报告、患者追踪、患者督导管理、健康教育以及肺结核患者社区转诊率、追访率、面访率、督导管理率、规则服药率,结案评估率等几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综合医疗机构督导过程中,将年1—10月门诊及住院患者的诊断调出,与转诊登记本核对是否有漏报现象。同时采用现场材料存档的核查、医疗设备的查看和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反馈会上当面交流反馈,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与此同时,督导组深入各医疗机构感染科、药房、放射科、检验科等科室实地查看资料,认真审阅处方,并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此次督导检查,加强了疾控中心与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有利于推动我区结核病防治业务能力建设,从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下一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持续提高我区结核病防治水平奠定基础。
供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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