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中第四条,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条款指出:

  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经推荐被认定为“京西聚智”高层次人才的,依据相关规定优先享受人才引进落户、住房、子女就学、发展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教委)

  措施自年11月9日起实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由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关于企业认定高新对落户的政策,政策影响范围仅门头沟区。如果您的企业在门头沟区想要办理高新,欢迎联系华夏泰科。

  另外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中的创新创业指标:

  在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申请人,可依据统一确定的条件和标准积分。最高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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