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主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启动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界定工作,请各单位参考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并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年3月5日。

二、申报途径

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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