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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记者钟文鑫)据信用中国(北京)消息,近日,北京大源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大源”)遭罚款2万元,因其未按照要求的期限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门人社劳监罚字()6号。
决定书显示,北京大源未按要求提供劳动用工相关材料,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对其下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门人社劳监责字22号)》,北京大源仍未在责令期限内报送劳动用工相关材料。构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对其处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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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北京大源前身为北京大源非织造有限公司,年2月5日整体变更为“北京大源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年于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法定代表人为邹光辉。公司主营业务是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责任编辑:张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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