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经过各级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并报经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为全国模范法院正式推荐对象,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赵鑫为全国模范法官正式推荐对象,自11月13日起至11月19日进入公示阶段。
公示期间,可登陆北京头条客户端、北京法院网查看推荐对象事迹,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赵加琪
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号),经过各级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并报经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为全国模范法院正式推荐对象,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赵鑫为全国模范法官正式推荐对象。
按照通知程序要求,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11月13日-11月1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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