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伏案阅卷、舌战法庭,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戒;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聚焦未成年人,用爱关怀、倾心呵护,助力孩童健康成长;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心系民企、问需献策,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他们是京西检察的一面旗帜,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从长安街一路西行,越过永定河,便是绿水青山的门头沟。这里是北京最早传播马克思火种的地区之一,这里也曾创建了京西山区第一个中共党支部。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有着红色刑检铁军称号的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他们严格司法,守护公正。

刘玉霞,中共党员,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负责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让刘玉霞感触最深的是年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这是民警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画面,医院。年2月27日上午,由于抽搐、并伴有昏迷,这个三岁女童被救护车送来抢救。

经诊断,女童的左侧额颞顶枕颅板下出血,伴有蛛网膜下腔出血。2月28日,经多科室专家会诊,医院得出结论,导致女童受伤的很可能是家庭暴力,医院向警方报了案。经法医学鉴定,女童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经询问,民警得知,孩子头部的伤是其父亲姜某造成的,民警立刻将姜某控制。案件移交到了门头沟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玉霞检察官的手上。

刘玉霞既是承办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母亲,对这起父亲伤害孩子的案件感到很惊讶。公安机关立案后,刘玉霞和同事同步介入引导侦查,指导侦查人员固定证据,同时,重点调取女童家庭教养环境、现阶段身心状况以及共同生活人员信息等材料。

据受伤女童母亲说,年2月中旬的一天,姜某和妻子因孩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孩子父亲竟然把女儿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刘玉霞认为,姜某明知道孩子的身体娇嫩,仍将孩子头朝下摔在水泥地上,具有间接故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条第二款规定,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年5月,门头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对姜某实施逮捕。

作为承办检察官,刘玉霞一边了解姜某的情况,一边亲自前往姜某所在的村子,深入了解这个家庭的情况。

刘玉霞得知,姜某是一名快递员,家中有两个孩子。姜某的妻子是智力残疾三级,对周围环境的辨别能力差,社会交往能力有限,无法工作,只能在家里做做家务、照顾孩子,挣钱养家的重担全压在了姜某一人身上。

鉴于被害女童的身体恢复较好,经过充分审查论证,年5月25日,门头沟检察院决定对姜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最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姜某提起公诉。

鉴于姜某家的实际情况,门头沟区检察院在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刘玉霞所在的第一检察部还帮助一家人开展心里疏导和亲职教育引导,为女童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同时还为女童申请了小额爱心基金和社会救助。

年6月1日,刘玉霞和同事再次来到姜某的家中,看望他们,了解孩子的恢复情况。一年多来,刘玉霞多次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持续跟踪女童的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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