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金华小卖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号。

经查,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金华小卖部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年度报告,于年10月1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于年3月17日补报年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金华小卖部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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