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帮助企业了解、申报北京市的专项项目,中关村信促会联合东方嘉威整理了近期项目申报的情况,为企业更好的提供便利。

01

关于开展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试点支持对象

  本市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其中:

  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工信部或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及符合《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相关要求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

  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应符合《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相关要求,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优先。

二、试点专利要求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致,且投保人为投保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被许可人投保应取得专利权人同意;

  (二)投保专利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均可投保,发明专利优先;

  (三)投保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

  (四)专利在投保时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三、试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一)试点保险公司。年,市知识产权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为本年度试点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产品进行备案,由以上两家试点保险公司负责全市的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投保工作及承保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二)试点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具体内容参照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的保险产品介绍。

  (三)保险公司分工。请各企业根据自身注册地所在区与对应保险公司对接。

  1、中部区域、东部区域:包括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西城区、东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大兴区、平谷区、通州区、密云区,投保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

  2、西部区域:包括昌平区、房山区、怀柔区、延庆区和门头沟区,投保保险公司为太平洋财险。

四、投保时间和方式

  (一)为集中对企业做好保费补贴工作,请有意向投保的企业于年6月6日至8月19日期间集中投保。

  (二)有投保意向的企业可以登陆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1.重大前沿科技场景

  面向前沿科技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5G、VR/AR、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生命科学、新材料、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脑科学、量子科学等前沿技术应用场景。

  2.重点城市管理场景

  面向更智能的城市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典型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

  3.重点产业创新场景

  以促进产业创新为导向,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装备、医药、金融、消费、文旅等重点产业领域转型升级中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

  4.重点区域场景

  结合海淀区区域发展痛难点,策划一批体现首都特色和海淀禀赋的亮点场景项目。

征集要求:

  树立“创新无处不在,处处皆为场景”的创新理念,把握应用场景具备的特点:

  1.体现首都特色和北京模式。项目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解决北京城市发展中的关健难题,项目拟应用的技术或产品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应用前景广阔。

  2.注重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具有创新过程,项目实施后,可带动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迭代创新和示范应用,避免以简单的技术集成代替,对产业创新、城市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3.项目成果具备示范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标杆性、首创性、示范性应用场景,具有商业模式且可向全市全国推广。

  4.具有真实明确的场景合作需求。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充足的场景资金投入,愿意开放合作,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需求指标。

  5.应用场景项目原则上应在海淀区实施。

  6.按照场景项目生命周期分为需求规划、立项、开工、在建四个阶段。(已建设完成和验收类应用场景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发文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受理时间:/6/6止

联系方式:zengxj

mail.bjh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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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开展年度顺义区支持企业智能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

符合我区构建主导产业新格局的高精尖产业已建成项目,包括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都市等其他高精尖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装备及工业软件应用、智能单元与智能产线改造、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改造。

申报条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应在顺义区内,并在顺义区进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且统计行业分类应为制造业。

  (二)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企业应规范经营,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在安全生产、环保、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所申报项目应建设完成且完成全部投资;项目启动时间距申报日期不超过3年;

  (五)在顺义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的申报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六)同一项目申报内容若符合区内其他支持政策时,只可享受一次同类区级资金扶持。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申报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经属地部门初审同意推荐后,在年6月30日(周五)下午4点前报送区经信局。

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材料。

发文单位: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年6月30日(周五)下午4点前

联系方式:

1.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张姗姗刘佳悦 咨询

2.申报指导

联系人:徐贵增(财务及投资测算方面)咨询

联系人:杜孟新(智能制造技术指标方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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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丰台区科信局关于征集北京市第四批应用场景项目的通知

征集方向:

(一)前沿科技场景

面向前沿科技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5G、VR/AR、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生命科学、新材料、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脑科学、量子科学等前沿技术应用场景。

(二)城市管理场景

面向更智能的城市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典型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

(三)产业创新场景

以促进产业创新为导向,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装备、医药、金融、消费、文旅等重点产业领域转型升级中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

(四)重点区域场景

面向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新首钢、津冀等重点区域,结合区域发展痛难点,挖掘区域个性,策划一批体现首都特色和区域禀赋的亮点场景项目。

征集对象

驻丰台区各类企业。

征集要求

1.体现首都特色和北京模式。项目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解决北京城市发展中的关键难题,项目拟应用的技术或产品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且应用前景广阔。

2.注重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项目实施后,可带动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迭代创新和示范应用,对产业创新、城市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3.项目成果具备示范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标杆性、首创性、示范性应用场景,能够形成“北京方案”“北京模式”。

4.具有真实明确的场景合作需求。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充足的场景资金投入,愿意与技术企业开放合作,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需求指标。

5.应用场景项目原则上应在丰台区范围内实施。

6.按照场景项目生命周期分为需求规划、立项、开工、在建四个阶段。(已建设完成和验收类应用场景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发文单位:丰台区科信局

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年6月7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月云,、;

孙玉旭,、1341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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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关于年度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二次征集的公告

专项资金支持原则:

专项资金扶持工作遵循统筹兼顾、择优扶持、激励创新、公正透明的原则。专项资金将重点对原创文艺作品的创作阶段进行支持,优先鼓励优秀青年作者和艺术人才为区域文化建设服务;以首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为核心,搭建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展示平台。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方式分为两类:补贴和奖励,即依据项目申报类别、社会影响、评审答辩、成果转化和获奖情况等予以适当补贴或奖励。

专项资金支持的类别范围:

(一)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创作阶段,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文学创作: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集)、纪实文学(集)、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人物传记等;

2.影视剧本创作: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广播剧、电视动画片等影视类作品的剧本创作;

3.舞台剧本创作: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戏曲、曲艺等舞台艺术的剧本创作;

4.歌曲及其他创作:歌曲创作及其它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

(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获得过国际、国家级、市级有关奖励、奖项(名称详见附件1)的艺术作品,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1.影视剧、舞台剧等剧本作品;

2.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

3.书法、美术、摄影等个人优秀作品;

4.非物质文化遗产类艺术作品。

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

(一)作品本身符合文艺创作发展规律;

(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和宣传优秀传统文化,提升西城区文化影响力,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

(三)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申报补贴类资金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内容以西城区为题材背景,依托区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进行创作;

2.在项目征集年份(年1月1日)之前,未公开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公演、公映等);

3.在项目征集截止(年6月1日)之前,创作已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

(五)申报奖励类资金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十八大以后创作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获得国际、国家级、市级相应奖励、奖项(奖项名称详见附件)的优秀作品。

2.申请主体应为依法在西城区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员工和户籍地在西城区的个人,创作题材无限制。

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主题

重点支持依托西城区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进行创作的:

(一)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或以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二)以冬奥会以及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三)反映西城区老城保护与复兴的京味文化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四)反映西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五)传承、创新、传播国粹艺术,展示西城区作为京剧发祥地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六)反映西城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七)反映西城区开展对口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创文艺作品项目;

(八)反映西城风貌、历史、人物、现实生活的原创音乐剧项目。

发文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文化艺术创作扶持工作专班

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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